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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

关于做好南京四城区成绩凭证邮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14-01-13浏览次数:333

各学院、研究生院: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2014年招录新教师工作程序和步骤,预计将于2014124——29期间发放南京四城区考试成绩凭证。因时值寒假,为方便毕业生参加面试,就业指导中心提供成绩凭证邮寄服务。考生自愿参加,未申请邮寄的考试成绩凭证请联系各学院领取。

一、 申请方法

1. 请各学院报所需EMS单据数量,由就业指导中心发放

2. 12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填写好的EMS单据和邮寄费(22/封)送至就业指导中心

二、邮寄单按以下要求填写:

寄件人:江苏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寄件人电话:0516-83536984

寄件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收件人:请根据收寄情况自行填写(本人或家人均可)

收件电话: 请自行填写

收件地址:请自行填写

备注栏:请务必根据《报名汇总信息表》(点击下载.xls)填写报名编号+本人姓名+报考学科,未填写备注的无法邮寄。

填写范例:

就业指导中心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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