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
《2013届毕业生毕业生去向名册》已编制完成,待毕业生所有档案材料准备齐全后,请根据名册所列内容对毕业生档案进行整理,相关要求如下:
一、整理毕业生档案
1. 统一使用《江苏师范大学学生档案袋》对毕业生档案进行整理
2. 档案封面、封底应逐一用黑色水笔详细填写
3. 毕业生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招生材料:招生办提供的招生录取材料(包括高中学籍材料,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等);
(2)学习材料:教务处和研究生处提供的主修、选修、辅修等各科类成绩单;
(3)学籍材料:教务处和研究生处提供的休学、退学、转学、转专业、出国、死亡等材料证明;
(4)毕业材料:各学院和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校医院、教务处等部门提供的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实习鉴定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学生体检表、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5)奖励材料:各学院和学生工作处提供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专项奖学金等评审证明材料如《奖励审批表》);
(6)处分材料:各学院、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保卫处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等形成的各类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及处理意见);
(7)贷款材料:学生工作处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8)组织材料:组织部和校团委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党团材料;
(9)更正材料:相关部门提供的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10)可供组织参考的其他材料。
4. 学生档案袋封口处折叠但不密封
5. 需留档的毕业生档案由专人妥善保管,其他档案整理后备发
二、寄发毕业生档案
1. 根据《2013届毕业生去向名册》所示“毕业去向”类型对毕业生档案进行分类
2. 凡“毕业去向”为“派遣”和“升学”(江苏师范大学研招办除外)的毕业生档案一律用机要方式进行寄发。
3. 所有需寄发的毕业生档案,统一使用机要信封封装
4. 其他要求请参考《档案转递和管理工作手册》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1. 《2013届毕业生去向名册》中,备注为“6月27日集中交接至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档案,用机要信封封装完毕后,档案封条不贴,机要信封左上角“密级”空格内用铅笔填写学号、姓名后于6月27日上午下班前送至校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由就业指导中心直接送至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2. 《2013届毕业生去向名册》中,凡是发往“南京市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毕业生档案,需张贴统一的档案去向贴条,该贴条由就业指导中心提供,请于6月18日上午集中到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领取。
《2013届毕业生去向名册》及《档案转递》压缩包使用密码请咨询就业指导中心。如有疑问,请联系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刘洁,联系电话:6984。
附件1:2013届毕业生去向名册.xls
附件2:档案转递.rar
就业指导中心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