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师范大学电气及自动化学院!

本科教育

关于开展校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暨推荐申报201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吴夏蓉发布时间:2016-03-29浏览次数:51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37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6〕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选暨推荐申报201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旨在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资助对象

“大创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为我校本科一、二年级学生。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已获国家级、省级立项的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不再参加本次申报立项。

三、选题要求

1.注重创新性。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2.注重可行性。“大创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大创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大创项目”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项目预期成果应有显著可考核的成果,如发表论文(学生须为第一作者)、获得专利等形式。

四、申报基本条件

  1.申请人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2.指导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3.学院能免费提供学生实践创新训练所需的实验实训场地和仪器设备,支持学生完成“大创项目”。

4.学院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活动,为学生实施“大创项目”创造良好的环境。

5.优先考虑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的项目。

五、立项数量及类型

1.江苏师范大学第七届“大创项目”拟立项建设100项左右(含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

2.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点项目40项,一般项目20项,指导项目25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不设限额。另可增加部分自筹经费项目。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推荐参评。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

六、经费要求

1.校级“大创项目”学校给予每项资助为800元,学院可予以相应配套。如校级“大创项目”课题成果突出,学校可增加相应经费资助。

2.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四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从今年起,除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可由企业资助外,其他项目经费由学校资助。

3.项目经费按以下要求进行预算。重点项目按照1万元/项,一般项目按照0.6万元/项,指导项目按照0.3万元/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按照0.5万元/项。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按照申报类型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请务必填写项目类型并排序推荐,一式1份)。

纸质材料请于4月2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泉山校区3#202室),电子稿发送至sjk@jsnu.edu.cn。

(二)申报时间与方式

各学院按照要求组织申报推荐项目,并于4月26日下午17时前在“江苏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网址:http://sjjx.jsnu.edu.cn/cxxl/)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公示后,确定拟推荐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

联系人:缪老师  联系电话:83403043。

 教务处

2016年3月28日


版权所有:江苏师范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201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