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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

发布者:吴夏蓉发布时间:2014-09-25浏览次数:958

  根据苏师大研〔2014〕14号 《江苏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推免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简称)接收办法实施细则如下:

一 总则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主任)担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及相关副院长担任副组长。

(二)严格执行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规定的接收指标分配、接收对象、基本条件、接收程序与要求等。

(三)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根据接收准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中择优选拔,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 接收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接收对象

2014年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接受智能交通技术专业5人,机电系统节能技术专业5人,智能医疗器械专业5人。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3. 品行表现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前40%,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专业必修课无补考,且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6. 外语要求。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480分或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

7. 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

(三)其他

1. 在校期间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可放宽至前35%,但须3名以上本校教授联名推荐:

①在全国性各类重大技能、智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就业创业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英语演讲及辩论大赛、全国艺术展演)。

②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学术培养潜质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被SCI(SCIE)、EI、CPCI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学校认定为准)1篇及以上;或者获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前3名);或者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以江苏师范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

2. 绿色通道学生。绿色通道学生是指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一等奖并排名第一的学生。绿色通道学生申请推免的,推免条件会适度放宽。

三 推免生成绩计算方法

(一)接收综合成绩

接收综合成绩=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4+综合测评成绩*0.3+复试成绩*0.3

(二)成绩计算说明

1. 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与复试成绩均是经过百分制换算之后的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50分。

2.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1)在全国性各类重大技能或智能竞赛中获一等奖(包含特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每项分别获得20分、15分、10分;

2)以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内核心期刊每篇获得15分,SCI(SCIE)、EI、CPCI英文收录每篇分别获得20分、15分、10分;

3)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以江苏师范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每项获得20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获得15分; 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获得10分;

同一学年的同一奖项只计算一次,并按照最高成绩计算;只计算本科阶段的获奖情况。

3.复试成绩为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50分),主要考核学生外语水平和专业综合素质,采用面试考核形式,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其中外语水平的考核是以四六级成绩作为参考,结合专业外语水平的考核相应给出分数。

四 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12日-14日,学生处审核并公布拟参加选拔学生名单。

2.915日-17日,学院选拔考试并将选拔结果报送学生处。

3.918日-20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复核选拔结果,学生处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4. 925日前,研究生院指导学生完成推免生名单上传及网上报名的有关工作。

5. 926日-10月7日,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审核填报我校考生信息,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复试。

6. 108日-14日,学院组织复试,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名单并张榜公布。

7. 1017日前,校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复核后,公示结果。

8. 1025日前,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五 其他

(一)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入学时学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 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对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 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受处分的,取消入学资格。
  3. 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学生对推免生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以向学院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监察室反映。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

2014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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