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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关于做好推荐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夏蓉发布时间:2015-09-23浏览次数:978

江苏师范大学文件

苏师大研〔2015〕14号

关于做好推荐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与接收(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与条件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组织领导、工作要求、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等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14年修订)》(苏师大研〔2014〕14号,见附件6)执行。各单位应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以确保我校推免生质量。

(二)推荐名额分配

教育部今年下达我校推免生名额为67名,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20名(专项计划)、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简称研究生支教团)6名(专项计划)。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生名额范围内(不含专项计划)的推免生,根据个人意愿,可以选择推荐本校或外校,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三)专项计划说明

1. 硕师计划

硕师计划是指从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须在2016年6月1日之前自主落实省内县镇及以下任教学校并成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前三年边任教边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推荐人选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属于以下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

2. 研究生支教团

研究生支教团是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的教学工作。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服务期间,保留一年学籍,服务期满后,返校攻读硕士学位。

二、接收(招生)要求与条件

2016年,我校所有的学科、方向(领域)(上级文件规定对工作年限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学科、方向(领域)见《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及考试科目》(另发)。

接收(招生)要求与条件依据《江苏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14年修订)》执行。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14日,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分配推免生名额,并公布推免工作日程。

(二)9月15日,学校召开推免生遴选工作动员会,布置推免生遴选工作。

(三)9月15—16日,各生源单位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订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报送学生处,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后发布。

(四)9月15—16日,学生申请(见附件2),生源单位审核材料并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推荐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见附件3)和获得推荐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只需报送电子表格)后报送学生处审核,学生处确定参加选拔学生名单。

(五)9月16—18日,各接收单位成立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制订本接收单位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成立学科复试小组,确定本招生学科拟接收的本科专业、人数和要求。于9月18日前报校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公布。

(六)9月17—19日,生源单位组织选拔考试并将选拔结果报送学生处。

(七)9月20—21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复核选拔结果,学生处负责公示遴选结果。

(八)9月25日前,研究生院指导学生完成推免生名单上传及网上报名的有关工作。

(九)9月26日—10月14日,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审核填报我校考生信息,确定复试人员名单,组织复试。各接收单位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名单,经本单位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张榜公布并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加盖公章,连同在校成绩总表、大学英语成绩单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和复试相关材料(见附件5)一并交研究生院。

(十)10月17日前,校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复核后,公示结果。

(十一)10月25日前,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四、工作纪律及其他

(一)推免工作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各生源单位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操作,工作全过程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杜绝不正之风。

(二)推免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申请推免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申请专业的推免生工作。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自行选择接收(招生)单位。各生源单位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四)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 查实在推荐和接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 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又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

3. 被我校录取考生不能在2016年毕业时正常取得学士学位者。

4. 有其他不宜推荐情况者。

(五)联系人

研究生院:李荣婧、王健,电话:83403083(短号3083),83500192;

学生处:赵阳,电话:83536615(短号6615);

监督电话:0516-83403528(短号3528),信箱:jcc@jsnu.edu.cn。

附件:1. 江苏师范大学2016届推免生推荐指标名额分配表

2. 江苏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申请表

3. 江苏师范大学推荐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

4. 获得推荐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

5. 江苏师范大学2016级硕士推免生复试表格

6. 江苏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14年修订)

江苏师范大学

2015年9月15日

江苏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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