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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徐师大学委〔2008〕26号  关于对学生进行暑假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6-30浏览次数:492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暑假将至,为保证全校学生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假期,各学院在放假前要以班级为单位认真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内容 
  1、倡导文明新风。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维护公共秩序;与人交往诚恳有礼,信守诺言,树立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2、增强法纪观念。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封建迷信、传销、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3、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要教育学生在放假前后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要存放在宿舍;增强疾病预防意识,注意保护个人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煤气中毒、食物中毒、溺水和火灾、交通等事故。对准备集体包车返乡的同学要教育他们与徐州汽车总站等正规运输企业联系,并签定正式合同,严禁与其它单位或个体、私人车辆联系,以确保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让学生高兴回家,平安返校。 
  4、鉴于今年暑期学生宿舍进行大面积调整和修缮,原则上学生不留校。
  二、几点要求
 
  1、各学院要从维护校园稳定和学生安全的高度出发,精心安排本次教育,确保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同学。 
  2、如学院暑期有护院的学生,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将暑期护院学生名单、联系方式和负责老师联系方式于7月2日前报到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3、各学院放假前要组织学院领导、辅导员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杜绝隐患。 
  4、对集中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要统一管理,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 
  5、各学院不得以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参观。 
  6、对个别在校外居住的同学假期去向要摸清并加强管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采取措施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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