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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学发〔2013〕31号  关于做好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13-06-25浏览次数:410


各学院、卓培部

  目前正值盛夏时节,气温逐渐上升,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防患于未然,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杜绝安全事故,特重申学校关于做好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规定。

  一、严禁各学院(部)、班级组织任何形式的游泳比赛或相关活动。

  二、严禁学生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时间到江、河、湖、塘、海、水库等水域游泳。

  三、对于私自到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者,属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各学院要严肃处理;对于倡议者、组织者,从重处理。

  四、各学院(部)要反复重申学校坚决反对学生私自下河游泳的一贯立场,对无视安全管理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自负,学校概不担责任。

  五、学校要求各学院(部)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和班主任务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规定和通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调擅自游泳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各班级要将学校下发的通知张贴到相关海报栏内,警示全体同学。一旦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要及时制止、疏导,对不听劝阻者及时向上级反映,采取有力措施遏制违纪行为。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3年6月21日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36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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